宏景国际教育

宏景国际教育

当前位置 > 首页 >隐私法资讯 >
重磅|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下周二审 修改方向首次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4-26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 经济犯罪治理

国际信息隐私IAPP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针对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臧铁伟也透露了一些二审中修改的内容。
PART ONE
个保法草案二审修改内容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0年10月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国际信息隐私IAPP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修改内容
1、针对当前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完善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2、完善、充实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撤回同意、自动化决策、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等方面的规则。

3、增加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4、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有关职责。

5、与民法典有关规定相衔接,完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法律责任。


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0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针对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一是,确立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这些原则应当贯穿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三是,设专节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

四是,明确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决定权、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等,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管理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

五是,设置严格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上述法律规范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为核心,以严格规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为重点,将为防范和遏制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PART TWO
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修改内容


关于数据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0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国际信息隐私IAPP
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修改内容
1、对草案中的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

2、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

3、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将会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来源:数据合规公社

IAPP培训预约咨询

获取验证码

版权所有: 深圳市泛特宏景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10094233号
400-11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