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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之下,我们该如何捍卫信息隐私权利!

发布时间 :2021-06-03      作者 :admin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已运用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越来越为数据安全、公民隐私权保护等问题担忧。

前不久有11家互联网知名企业被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约谈,这也在释放着一种信号,数据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问题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过去说,谁掌握大数据,谁就掌握财富,大数据是可以创造财富的。现在应该在后面追加一句:掌握大数据的企业更多的应该承担对等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任意妄为地滥用数据而不顾民众的隐私安全、信息泄露等问题。

刚刚从深圳政府网了解到,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拟于本月底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是深圳市又一项创新立法,运用特区立法权在保护自然人、法人数据权益的同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实现数据治理法治化。

其实,大家应该留意到,5月份广东省率先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的试点,短短一个月不到,深圳市政府就积极响应省政府的号召,针对特区情况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不得不说,特区就是特区,总是能抢先一步,付诸于实际行动!

通过立法(包括规章、制度、条例)的形式来达到数据安全及治理的有效指导,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并严格执法,不会因为法律的盲区而造成相关行为无法参考和定性的境地;也让企业及个人遵规守法,不会因为法律的空白而贸贸然铤而走险,干起买卖数据、泄露信息的违法勾当!

最近几年,很多法律人士应该都会关注中国在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发展,从《民法典》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再到广东省首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到今天要说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尤其是因为受到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全民抗疫、居家隔离、申报登记、绿码出行等等新生活方式的出现,各种各种的APP和小程序不断涌现,似乎已经给个人信息隐私安全、大数据管理等工作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和威胁,我们不得不发声“大数据时代之下,我们该如何捍卫信息隐私权利”!

仍然清晰记得几个月前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女主大闹国际车展,剑指特斯拉”事件,最后又演变成是“捍卫个人信息隐私权利”的纷争,一时舆论涌起,吸引了一大批吃瓜网民的热议!互联网时代,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也可能因为舆论造势而无限扩散,这给我们的个人信息隐私安全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很多潜在的危机。

谁能还我们一片干净的网络世界,给我们一个真实的生活世界!我们需要自己的独立空间,我们需要有序的生活节奏,我们更需要真实干净的现实世界!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谁也不能拒绝互联网,也离不开大数据,唯有相关立法及规范才能更有力地保障公民个人信息隐私安全,国家立法普法,公民学法守法,企业遵规守法,执法机关依法执法,这就是给公民个人信息隐私安全设置最好的一道防护。

庆幸的是,我们国家的立法越来越全面,也越来越专业细分,这也是国家依法治国、迈向现代化法制国家的重要过程。我们能有幸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甚是欣慰!

相信很多法律从业者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判断和期盼:下一个法律风口必将是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数据隐私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立法。

近期通过浏览各个专业网站,收集了很多国际上关于隐私法律的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GDPR、CCPA等,也有一些中译本文件,预计这些法条内容都是我们后续了解学习中国相关个人信息、隐私和数据管理立法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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